关于机关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孙振淋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98

机关各支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的通知》要求,机关党委定于近期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着眼新时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聚焦学校党的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高层次人才工作等重点领域,研究探索学校党建工作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为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和质量提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附件1)中所列均为研究方向指导性内容。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具体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主题。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研究期限均为2年,最多可以延期1年结项,逾期作撤项处理。

三、申报资格

1. 申报人须为省内教育系统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或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 各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课题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2019年度党建研究会课题申请延期仍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2)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1. 研究成果可以是学术论文、专著、政策建议报告等。研究成果为期刊论文的,发表时应注明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研究成果为政策建议报告的,政策建议须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且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并提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提交书面结项报告和研究成果。

2. 根据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报告和研究成果,研究会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署名文章。一般课题负责人至少在省级期刊发表1篇署名文章。

3. 课题经费采取奖励的形式发放。各会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经研究会评审,重点课题奖励经费10000元;一般课题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1000元。申请延期结项的课题,只出具结项证明,不再给予经费奖励。

4. 各党支部要积极组织课题申报工作,认真审查本报送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原则上各支部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各不超过1项。

5.请各党支部于2023625前将《课题申报书》(附件2)纸质稿1份报送江宁行政楼511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gdw@cpu.edu.cn,联系人:孙振淋,联系电话:025-86185580

 附件1 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指南.doc

 附件2 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书.doc

 

 

                            机关党委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