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巩固深化年”。为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拓展机关党建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上水平,机关党委决定开展2022年党建思政与教育管理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1、以“研究推动工作”为原则,鼓励机关党建思政与教育管理工作者结合实际工作进行项目申报;鼓励以工作团队形式在已有理论成果或实践经验积累的基础上组织项目申报;申报项目的最终成果可落实为实际操作方案的项目将优先考虑立项。
2、项目申请人限主持一项课题,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鼓励项目组成员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3、要求围绕党建思政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问题,可以自拟题目,开展针对性与实效性研究,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
4、已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立项的课题不再立项。
二、申报对象
机关党委全体党员
三、项目设置
1、本次研究项目设立10个重点课题,选题应主要以《2022年机关党委党建思政与教育管理专项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为参照。题目应新颖,问题性、实践性、实证性强,以小见大。对《指南》未涉及到的课题,只要结合具体工作,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亦可申报。
2、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费、调研差旅费、办公费、文印费、会议费及论文版面费等。
四、项目执行期限
项目研究应从批准立项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并于2023年6月予以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研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交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孙振淋;电话:025-86185580;邮箱:jgdw@cpu.edu.cn。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
2、项目执行期间负责人一般不能更换,若因特殊情况需变动者,须经项目评审小组审核同意,否则撤销项目。
3、项目结题考核结果分两种:合格、撤销,考核结果为撤销的项目主持人,下一申报周期将不得申请课题。
六、课题中期考核要求如下
课题在执行期内,实现下列目标之一视为课题考核合格;
1、作为项目主持人,依托该项目成功申报学校项目或省级以上项目;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至少1篇研究论文(以见刊通知为准);
3、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中期研究报告,被机关党委或上级党委采纳或认可的。
七、资助与奖励标准
1、课题立项时,拨付第一期项目研究经费2000元。
2、课题中期考核合格后,再续拨项目研究经费2000元。
3、基于本基金项目,申请省级及以上党建项目并获立项的,奖励3000元。
4、基于本基金项目,在教育类、社科类或管理类核心(北大核心、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奖励5000元。
附件:1.2022年机关党委党建思政与教育管理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2.2022年机关党委党建思政与教育管理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表
中共中国药科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2022年机关党委党建思政与教育管理专项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2:2022年机关党委党建思政与教育管理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表.docx